2024年离婚案件的管辖有哪些最新规定?


在法律领域中,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明确了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这对于当事人顺利启动离婚程序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2024年离婚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 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户籍,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也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情况,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况。比如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准确把握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才能确保离婚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上述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