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有哪些?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即时解除权是指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预告就可以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对劳动者的权益影响重大,因此法律对其设定了严格的许可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即时解除权的情形。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录用条件,并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这些条件。比如,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岗位的基本要求,或者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存在虚假情况。 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行使即时解除权。这里的关键在于“严重违反”,这需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并且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例如,劳动者多次旷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再者,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严重失职”是指劳动者没有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营私舞弊”则是指为了个人私利而损害用人单位利益。而“重大损害”的标准,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界定,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另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本单位的工作中,避免因多重劳动关系而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比如,劳动者通过提供虚假的证书、履历等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现后可以即时解除。 总之,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