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有哪些类别?
在2024年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的类别是有着明确规定和不同特点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这种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用自己的某些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等作为抵押或者质押,来保证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意味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能先从担保财产中拿回自己的钱。其次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各项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负担的债务,像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再次是职工债权。职工债权主要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债权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职工债权。然后是税收债权。税收债权是指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在企业破产时,税收债权也有一定的清偿顺序。最后是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是指除上述债权以外的其他债权。在破产财产清偿完前面几类债权后,有剩余财产的才用于清偿普通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了解这些债权类别对于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方都非常重要,它能帮助各方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地位,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