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法出版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对于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2024年,关于非法出版物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非法出版物的立案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侵犯著作权类。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其次是非法经营类。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此外,对于一些含有反动、淫秽、暴力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无论数量和经营数额多少,一旦发现,都将严肃处理。因为这些非法出版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 如果发现非法出版物,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新闻出版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