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国道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遭遇强拆该到哪里投诉?
我家这边要修240国道,涉及到征地,不太清楚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而且听说有可能会有强拆情况,要是真遇到了强拆,也不知道该向哪里投诉来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这两方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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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40国道征地补偿标准,国家法律制度无法统一规定。这是因为征地补偿标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各地方人民政府会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区位登记、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制定 。 一般来说,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果征收的是耕地,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并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要是遭遇强拆,首先要知道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如有证据证明强制拆迁不合法,就可以投诉维权。 房屋被强拆维权的方法有多种:一是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二是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三是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四是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五是通过诉讼推动纠纷解决,争取合理补偿。还可以通过起诉开发商的方式要求赔偿,如果是非法强拆也可以去纪委举报,也能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相关概念: 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的一项措施,目的是为了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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