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需要坐牢几年?

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不太清楚这具体是怎么执行的,想知道我到底要坐几年牢啊,这缓刑又是啥意思呢,会不会最后还是要去坐3年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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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制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有期徒刑”和“缓刑”这两个概念。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而缓刑呢,它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对于“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这种情况,其中“有期徒刑3年”是确定的刑罚,而“缓刑1年”是考验期。在这1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漏罪,并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那么考验期满后,原判的3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实际上不需要去坐牢。 但是,如果在这1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违反了上述规定,或者又犯了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那么就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3年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就要去坐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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