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4级应该怎么赔偿?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致残4级赔偿的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4级伤残属于较为严重的伤残等级,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致残4级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是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且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