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九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钱?


伤残九级医疗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后续医疗等相关费用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 首先,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意味着伤残九级医疗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由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比如,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在广东省,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由此可见,不同地区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差异较大。要确定具体的金额,您需要先明确所在地区,然后找到当地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有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来计算,另一种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月数来计算。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所以,如果您想知道自己能获得的伤残九级医疗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他们会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计算。同时,您也可以查阅当地的相关法规文件,了解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