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一定构成犯罪还是属于违法呢?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滥用职权到底是违法还是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违法和犯罪的区别。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情节可能相对较轻,不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而犯罪则是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会受到刑事处罚。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对滥用职权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达到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个标准,就构成了滥用职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滥用职权的行为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没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就不构成犯罪,但仍然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比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判断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刑法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滥用职权不一定构成犯罪,也可能只是违法。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能滥用职权,否则不管是构成犯罪还是违法,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