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规定?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不同类型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也有所不同,下面为你介绍常见的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 首先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会及时出警,进行现场处置和调查。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其次是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事故调查组会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