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基本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分录则是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 当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时,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账务处理,一个是确认收入,另一个是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在确认收入时,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比如,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这里先算出不含税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通常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这里先按常规税率讲解),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 + 征收率)=10300÷(1 + 3%) = 10000元。那么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 在缴纳增值税时,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申报缴纳增值税。当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接上例,A企业在纳税期限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贷:银行存款 300。 另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时发生了销售退回等情况,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即做与确认收入相反的会计分录。比如上述A企业有部分商品被退回,价值1030元,先算出不含税退回金额为1030÷(1 + 3%) = 1000元,那么冲减收入的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贷:银行存款 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