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有哪些更正方法?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会计差错更正方法及其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划线更正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的情况。比如在登记账簿时,把数字 560 写成了 650,就可以用红线划掉错误的数字 650,然后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 560,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其次是红字更正法。它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的记账错误。比如原本应该借记“管理费用”,却借记成了“制造费用”,这时就需要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记账。另一种是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所引起的记账错误。比如应记金额为 2000 元,却记成了 20000 元,就可以按多记的金额 18000 元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红字更正法就是追溯重述法在实际操作中的一种体现。 还有补充登记法。它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的情况。比如应记金额为 5000 元,却记成了 500 元,就可以将少记的金额 4500 元用蓝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补充少记的金额。这同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对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报告年度前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不同的差错类型,正确选择更正方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