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特殊”税种的特别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遇到了一些特殊税种的会计处理问题。像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这些特殊税种,和常见税种的会计处理感觉不太一样。我想了解下十大“特殊”税种都有哪些,它们各自特别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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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税种的会计处理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工作,特别是一些特殊税种,其会计处理方法有别于常规税种。下面为您介绍十大“特殊”税种及其特别的会计处理方法。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次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应按照应缴消费税税额,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不同的应税消费品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例如,对于从价定率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然后是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企业销售应税产品时,按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土地增值税也是重要的特殊税种之一。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企业转让房地产时,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按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车船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企业缴纳印花税时,一般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额,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在购买印花税票或发生应税行为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不同的应税凭证适用不同的税率。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规定缴纳的契税,应计入所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成本。借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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