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资产无偿给职工该如何做账?
我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我们企业购入了一批资产,打算无偿给职工。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账,是直接计入成本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这种账务处理呢?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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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购入资产无偿给职工的情况下,账务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我们从会计原理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非货币性福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虽然这里是购入资产,但处理逻辑有相似之处。 当企业购入资产时,按照正常的采购流程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决定将这些资产无偿给职工时,需要视同销售来处理。一方面要确认收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里的公允价值就是市场上该资产的合理售价。 另一方面,要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这样做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实质,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调整。企业要注意相关的税务申报和缴纳,避免税务风险。总之,企业购入资产无偿给职工的账务处理要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要求,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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