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包含哪些?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 首先是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如果不服,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张三被交警以闯红灯为由罚款200元,张三认为自己并未闯红灯,他就可以针对这个罚款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例如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如果当事人觉得这些行政强制措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申请行政复议。比如李四的店铺被市场监管部门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为由查封,李四认为自己的商品都是合格的,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还有行政许可方面。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或者对行政许可申请的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王五申请开办一家餐馆,相关部门以不符合卫生条件为由不予许可,王五认为自己已经满足卫生要求,就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行政确权行为也在可复议范围内。行政确权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就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予以确认裁决的行为,像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确认决定。若当事人对这些确权决定不服,也能够申请行政复议。 除了以上列举的常见情形外,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等行为,只要当事人认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