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征地拆迁款是否属于诈骗罪?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些人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获取了拆迁款,心里很忐忑,不确定这种行为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比如有人伪造房屋面积相关材料多领了拆迁款,就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犯了诈骗罪。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骗取征地拆迁款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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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征地拆迁款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属于诈骗罪。 首先,来解释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征地拆迁这个场景中,如果有人想要非法占有更多的征地拆迁款,就可能会采用一些欺诈手段,比如虚构房屋面积、虚构家庭成员数量等,来骗取额外的补偿款。 其次,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骗取征地拆迁款达到三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最后,看一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骗取征地拆迁款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要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采用了欺骗手段以及骗取的金额是否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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