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拆迁立案原告需要做哪些准备?
我遇到了行政拆迁的问题,打算去立案。但我不太清楚作为原告,在行政拆迁立案时要做些什么准备。比如要收集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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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拆迁立案中,作为原告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概念。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在行政拆迁案件里,就是认为政府的拆迁行为不合法或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从而向法院起诉。 接着是确定适格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比如,如果是某区政府作出的拆迁决定,那么该区政府就是被告。若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然后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在行政拆迁案件中,原告需要收集证明自己对被拆迁房屋或土地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据,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证明行政机关拆迁行为违法的证据,像拆迁程序不合法的相关文件、视频等;证明自己因拆迁遭受损失的证据,如财产损失清单、搬迁费用票据等。 再就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比如请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要求给予合理补偿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陈述行政机关的拆迁行为过程以及认为其违法的依据。 最后是准备好相关的立案材料。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需要准备原告的身份证明等文件。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会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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