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已经做了工伤鉴定。但我不太清楚,做完工伤鉴定后,是不是还需要再去做伤残鉴定呢?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我想了解一下,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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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 #伤残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目的、适用范围和鉴定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 工伤鉴定,全称为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确定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所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其目的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残鉴定则是指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其适用范围更广,包括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非工伤情形。不同的伤残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比如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在工伤情况下,一般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如果工伤职工认为自己的伤残情况可能还需要更广泛的评估,比如涉及民事赔偿等情况,也可以在工伤鉴定后再进行伤残鉴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鉴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程序不同,得出的结论可能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是否需要再做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例如,如果只是为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做完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通常就足够了;但如果还涉及其他民事赔偿纠纷,那么伤残鉴定可能会提供更全面的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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