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申请检察监督需要哪些法律文书?
我打行政官司败诉了,想申请检察监督,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法律文书。我担心少准备了材料影响申请,也不知道这些文书具体该怎么写,格式和内容有啥要求,希望有人能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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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申请检察监督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检察监督所需的法律文书。 首先是《监督申请书》。这是申请检察监督的核心文书,它就像是一份“诉求说明书”。在这份文书里,您要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信息。同时,要详细阐述申请监督的具体请求,也就是您希望检察院为您做什么,比如要求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另外,最重要的是要阐述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把行政诉讼过程中您认为存在问题的地方,有条理地写清楚。 其次是《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赔偿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是行政诉讼的结果体现,检察院需要通过它们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审理过程。您需要提供这些文书的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再者是证明您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是支撑您申请监督的关键。如果您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有证据表明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都应该一并提供。证据材料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好,并附上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最后,还可能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您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如果您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依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这些规定确保了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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