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未签约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在工伤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双倍工资”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设立的一项惩罚性规定。 接下来分析工伤期的情况。工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未因工伤而改变。用人单位仍然负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只要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条件,劳动者就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进行抗辩,像主张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签订,且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那么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时效。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工伤期未签约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并在法定时效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