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修正案是怎样的?
我之前开了个小工厂,最近想拓展业务,可能涉及到制造一些注册商标标识。但我听说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也听说这个罪有修正案。我不太清楚现在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怕一不小心就违法了,想了解下这个修正案的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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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通俗来讲,就是未经商标所有者的许可,私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像商标纸、商标牌等,这种行为是违法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正案主要是对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之前的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的划分和对应的量刑可能不够细致,而修正案让法律更加完善,能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比如,在认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时,会综合考虑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非法经营数额、给商标所有者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当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如果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这样的划分能让司法机关更准确地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也能让大家更清楚这种犯罪行为的后果,从而起到更好的法律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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