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诉讼二审中是否可以再次补充证据?

我之前打行政诉讼一审,当时没找到关键证据,现在到二审阶段了,找到了这个证据,想问问在行政诉讼二审里能不能把这个新证据补充上去啊,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诉讼二审中,对于补充证据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这些证据对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作出公正裁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性和稳定性,避免当事人故意拖延提供证据,影响司法效率和公平。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新的证据,是可以在二审中提供的。这里所说的“新的证据”包括: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当事人在二审中补充证据是被法律允许的。 当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时,需要向法院说明证据是新发现的,并且要阐述未能在一审中提供该证据的合理理由。法院会对新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新证据条件。如果法院认定该证据属于新证据,会将其纳入案件的审理范围,进行综合考量。 总之,行政诉讼二审中并非绝对不可以补充证据,但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及时与法院沟通,并按照法律程序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