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只给抚养费就可以不管孩子了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对方说每个月会按时给抚养费,但之后就不会再管孩子的事。我不太确定他这样做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给了抚养费就真的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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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只给抚养费而完全不管孩子是不可以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而抚养不仅仅局限于提供金钱上的支持,它包含了生活照料、情感关怀、教育指导等多个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表明,即使夫妻双方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并不因离婚而改变。 给抚养费只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部分,是在经济上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除此之外,父母还应当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在孩子遇到问题时给予帮助和指导。例如,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在孩子生病时照顾孩子等。如果一方只支付抚养费而对孩子不管不顾,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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