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行政强制拆迁是指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有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行政强制拆迁必须以合法性为基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行政强制拆迁不能随意进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拆迁方需要确保整个拆迁过程有合法的依据,从拆迁项目的立项、审批,到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公布,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法律要求。 其次,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方要按照规定,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在拆迁过程中,要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被拆迁人清楚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和自己的权利义务。 再者,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方需要进行催告,督促被拆迁人在合理期限内搬迁。如果被拆迁人仍然拒绝搬迁,拆迁方才能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拆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法院在审查后,会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只有在获得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后,才能实施强制拆迁。 另外,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在强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要对被拆迁房屋的现状、屋内物品等进行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双方对房屋和物品的情况产生争议。 最后,要妥善处理好被拆迁人的安置问题。拆迁不仅仅是拆除房屋,更重要的是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拆迁方要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为被拆迁人提供合适的安置房源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让被拆迁人能够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