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在我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由于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性,法律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做出了专门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强度、工作岗位等方面进行了限制,也对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用人单位,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警告和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这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措施,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二是罚款。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三是吊销营业执照。这是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将失去合法经营的资格,无法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严厉的行政责任。同时,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自身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