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几日前通知相关人员?

我最近涉及一个行政听证的事儿,不知道行政机关得提前多久通知我听证的事儿。要是通知时间太短,我可能来不及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所以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该在举行听证的几日前通知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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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听证程序中,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这里所说的“七日”,是指自然日。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要给当事人留出足够的时间来为听证做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准备陈述材料、安排代理人等。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听证中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参与到听证程序中,从而确保听证程序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在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就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据此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质疑,要求其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听证。这样规定也有助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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