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否会进行赔偿?


行政处罚是否会进行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做错了事,给老百姓带来了损失,就得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行政处罚存在违法情况,比如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处罚主体不合法等,并且该违法处罚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害,那么当事人就有权要求获得赔偿。例如,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就对商家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导致商家无法正常经营,遭受了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商家就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但如果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的,即使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通常也不会产生赔偿问题。比如,商家确实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行政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罚,这种情况下商家就不能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