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吗?为什么?
我之前因为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了,罚款也交了。但现在有个消费者说我之前的违规行为给他造成了损失,要我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就很疑惑,已经受过行政处罚了,还需要再承担民事责任吗?这是为啥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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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后是否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这两个概念。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比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而民事责任则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常见的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这两者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产生的。行政处罚维护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和行政管理秩序,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违法行为进行的制裁。而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保护的是特定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不能因为受到了行政处罚,就免除民事责任。
举个例子,一家餐厅因食品卫生不达标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但同时,有消费者因为吃了这家餐厅的食物而生病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餐厅除了要接受行政处罚外,还需要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受到行政处罚后,依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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