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是指什么?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相关主体因违反行政复议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这里的相关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被申请人等。 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它有责任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来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可能会被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或者转送,甚至直接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应当恪尽职守,公正地履行职责。若其存在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将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为了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个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也就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且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果被申请人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行政复议法》,可能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总之,行政复议法律责任的设定是为了保障行政复议制度的有效运行,确保行政复议活动依法、公正、有序地进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