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对养父养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从小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他们含辛茹苦把我养大。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我心里也想着要照顾他们,但又不太确定从法律上来说,我是不是有赡养他们的义务。所以想问问,被收养人对养父养母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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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被收养人对养父养母通常是有赡养义务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收养关系。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从而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就意味着,一旦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在收养关系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被收养人成年后,当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被收养人就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这不仅是基于法律规定,也是对养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回报。 不过,如果收养关系因为某些法定原因被解除,那么被收养人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会随之变化。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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