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单位断交社保该如何赔偿?


在职期间单位断交社保,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同险种断交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和赔偿方式。对于养老保险,它主要影响的是我们未来养老金的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单位断交社保,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影响养老金待遇。一般来说,单位需要补缴断交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以保证员工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受影响。如果因为断交导致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降低,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医疗保险方面,断交期间员工可能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单位断交医保,在此期间员工因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原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部分,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员工在单位断交医保期间住院花费了5000元,按照医保政策可以报销3000元,那么这3000元单位应赔偿给员工。 失业保险,如果单位断交导致员工符合失业条件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要赔偿员工相应的损失。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断交使员工无法领取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断交期间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或者生育等情况,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单位需要承担。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当遇到单位断交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