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政府会欠工程款吗?该怎么要工程款?
我是做工程建设的,参与了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早就完工了,可到现在还有部分工程款没拿到。想知道这种情况算政府拖欠工程款吗?要是算的话,我具体该通过什么办法把工程款要回来呢?
展开


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如果政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款支付,且一直未支付,那么就属于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通俗来讲,就是政府没按约定给钱,施工方可以先去催催,给个合理期限让政府付款。要是过了期限还不给,除了一些特殊性质不能折价、拍卖的工程,施工方可以和政府商量把工程折价抵钱,也能让法院把工程拍卖了,用拍卖的钱来优先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款。 如果遇到政府拖欠保障性住房工程款的情况,施工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要回工程款:首先,可以尝试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友好地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前,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单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证明工程的情况以及政府确实存在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另外,起诉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来保障工程款的执行。 相关概念: 发包人:简单说就是把工程发包出去的一方,在保障性住房项目里通常就是政府相关部门。 承包人:就是承接工程进行建设施工的一方,也就是施工单位 。 折价:就是把工程按照一定价格折算,用来抵偿工程款。 拍卖:通过法定程序把工程公开售卖,用卖得的钱来支付工程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