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民法典,满多少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
我想了解下,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规定,一个人满多少岁就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呢?我担心家里小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错事,想提前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的年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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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详细的划分。首先,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对自己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承担刑事法律后果。比如,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只有实施了上述这几种严重犯罪行为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如果一个十五岁的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只是实施了一般的诈骗行为,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但同时也设置了严格的程序条件,即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此外,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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