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该如何申诉?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二审判决下来了,可我觉得这个判决不合理,心里实在憋屈。我想知道具体要通过什么途径、准备哪些材料来进行申诉,申诉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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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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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是有权进行申诉的。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申诉的主体主要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当事人就是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向人民法院申诉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在申诉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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