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了申请低保是否要写以前的工资收入证明?
我受伤后没办法工作了,生活变得很困难,想申请低保。但不清楚在申请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写以前的工资收入证明。我以前有工作,收入还可以,不过现在受伤没收入了,就担心这方面会不会有影响,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写。
展开


在受伤后申请低保时,是否需要写以前的工资收入证明,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低保的定义。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为了帮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判断一个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主要看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以及家庭财产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从相关规定来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这里的家庭收入,涵盖了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各类收入。以前的工资收入属于工资性收入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提供以前的工资收入证明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有助于民政部门全面了解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收入变化情况。通过查看以前的工资收入,能够更准确地评估申请人受伤前后家庭经济的落差,以及当前家庭经济的困难程度。比如,申请人以前有稳定且较高的工资收入,受伤后失去了这份收入来源,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此时以前的工资收入证明就能很好地体现这种变化。 然而,若申请人受伤前本身就没有工作或者工资收入极低,对当前家庭经济状况影响不大,或者当地民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通过其他途径(如社保记录、银行流水等)已经能够充分了解申请人的收入情况,那么可能不强制要求提供以前的工资收入证明。所以,在申请低保时,建议你主动与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民政部门沟通,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