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成功后赔偿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计算?
我最近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且已经成功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金额的计算,我不太清楚是按照实发工资算,还是应发工资算。实发工资是我实际拿到手的钱,应发工资包含了一些扣除项。我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哪种算法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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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成功后的赔偿计算中,究竟是按照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来解释一下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的概念。应发工资,就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之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它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在没有扣除任何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而实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扣缴了社保费用、个人所得税等款项之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在一些法律规定的赔偿情形中,一般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赔偿金额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例,在计算经济补偿时,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这个平均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因为应发工资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实际收入水平,更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按照实发工资计算。比如,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赔偿按照实发工资计算,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就可能会按照实发工资来计算赔偿。 所以,仲裁成功后的赔偿到底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具体的赔偿项目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如果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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