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介绍业务拿提成算受贿吗?


要判断公务员介绍业务拿提成是否算受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简单来说,受贿就是公务员利用自己的职务权力,去获取不正当的财物利益。 对于公务员介绍业务拿提成的情况,如果该公务员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来促成业务,比如利用手中的行政管理权、审批权等,让业务的另一方不得不接受介绍,从而获得提成,那么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构成受贿。因为这本质上是利用职务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例如,某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务员,利用自己对企业的监管权力,要求企业与朋友的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之后从朋友公司获得提成,这种情况就符合受贿的特征。 然而,如果公务员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只是基于个人的人脉、信息等资源,正常地为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业务,并且这种介绍业务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所获得的提成也没有违反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一般不构成受贿。比如,公务员在业余时间以个人身份,利用自己在行业内积累的人脉,为两家企业介绍业务,这种行为并没有借助职务权力,获得的提成属于合理的报酬。 如果被认定为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公务员介绍业务拿提成是否算受贿,关键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公务员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谨慎行事,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