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时儿媳有补偿款吗?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征地,我是嫁过来的儿媳。现在家里人因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起了争执,有人说我没资格拿补偿款。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征地的时候儿媳到底有没有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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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过程中,儿媳是否能获得补偿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原则。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如果儿媳的户口已经迁入婆家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成为了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在征地时她通常是有资格获得补偿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通常与土地承包权益相关联。只要儿媳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就应该在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得到相应的份额。 另外,如果儿媳虽然户口没有迁入,但在婆家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生产、生活,并且依赖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获得补偿款。例如,她参与了村里的生产劳动,履行了村民义务等。 不过,如果儿媳户口未迁入,也未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紧密的生产生活联系,那么她可能无法获得征地补偿款。总之,判断儿媳是否有补偿款,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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