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归家庭所有?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分了几套安置房。家里人对这些安置房的归属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归家庭,有人觉得该按个人情况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就归家庭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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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否归家庭所有,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安置房的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拆迁安置会考虑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被安置人口等因素。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比如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或者购买,登记在家庭共同名下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因共有财产产生的收益、补偿等权益,也应当由共有人共同享有。那么这种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通常会归家庭所有。在这种共有关系下,家庭成员对于安置房都享有相应的权益,具体的份额可以根据共有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确定。 然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某一个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该个人财产拆迁获得的安置房,通常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并不当然归家庭所有。 另外,拆迁安置政策也会对安置房的归属产生影响。有些地方的拆迁安置是按照被安置人口数来分配的,即每个人有一定的安置面积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被拆迁房屋是个人财产,但由于考虑了家庭其他成员的安置因素,其他家庭成员对于安置房也可能享有相应的权益。所以,要确定拆迁安置房是否归家庭所有,需要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情况、拆迁安置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对于安置房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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