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用是按比例收取的吗?
我有个案子到执行阶段了,不太清楚执行费用的收取方式。听说执行费用是按比例收取的,想确认下是不是这样,按什么比例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解答下。
展开


执行费用通常是按比例收取的。执行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法院缴纳的用于支付执行工作相关开支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举个例子,如果执行金额是20万元,其中1万元需缴纳50元,剩下的19万元(20万 - 1万)按照1.5%的比例缴纳,即19万×1.5% = 2850元,总共需缴纳执行费用2900元(2850 + 50)。 这些规定是为了合理确定执行费用,让执行费用与执行案件的规模相适应。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要按照上述标准缴纳执行费用。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执行费用最终可能由被执行人承担,这要根据具体的执行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