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喝酒死亡一起的人有责任吗


朋友喝酒死亡,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一起喝酒的人不存在过错,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要是存在特定过错情形,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需担责的情况: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之类的言语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且没有自制力的状态下,还继续劝其喝酒,这种强迫行为就超出了正常社交范畴,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强迫劝酒者需担责。 其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还使劲劝酒。像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喝酒可能诱发疾病,却仍然劝酒,这种行为由于没有尽到合理的劝阻和照顾义务,导致朋友死亡,劝酒者有责任。 再者,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喝酒后开车极其危险,共同饮酒者有义务阻止这种酒驾行为,如果没有阻止,一旦发生意外,一起喝酒的人可能需承担责任。 另外,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当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终出事,那么共同饮酒者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朋友喝酒死亡事件中,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并导致死亡结果,就要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赔偿具体金额和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去世者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因死亡导致的收入减少等。若家属遭受精神损害,也可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强迫性劝酒:指通过言语刺激、行为逼迫等方式,违背他人意愿,迫使他人饮酒的行为。 安全护送义务:在共同饮酒后,当有人醉酒失去自主控制能力时,其他饮酒者有责任将其送到安全的地方,如送回家中或送往医院等,以保障醉酒者的人身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