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医疗费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和我爱人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近我生病产生了不少医疗费用。我想知道这些婚内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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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医疗费用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夫妻这个小家庭的整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而婚内的医疗费用,是为了保障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身体健康,维持家庭正常的生活秩序,所以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包含了医疗支出。因为生病就医是维持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为了治疗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这一条件。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可能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内医疗费用是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这也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益和责任,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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