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患纠纷是否属于公共事业范畴?

我和医院产生了医患纠纷,想知道这种纠纷在法律上能不能算作公共事业相关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公共事业的界定,也不了解医患纠纷和公共事业之间有没有联系,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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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患纠纷
  • #公共事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公共事业”和“医患纠纷”这两个概念。公共事业是指面向社会,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目标、直接或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活动。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活动,通常都属于公共事业的范畴,它们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性等特点。而医患纠纷,指的是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比如对医疗结果不满意、医疗服务态度不好、医疗费用过高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医患纠纷是否属于公共事业。不过,医疗行业本身是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强调了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国家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以保护和增进公民的健康。医院等医疗机构承担着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职责,这符合公共事业服务社会公众的属性。 然而,医患纠纷本质上是一种民事纠纷。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分歧时,这更侧重于双方在医疗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适用《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来处理。所以,虽然医疗行业属于公共事业,但医患纠纷本身不属于公共事业,而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当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民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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