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家里有个亲戚患有精神病,最近涉及到一些财产处置和法律事务。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精神病人是不是就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样在处理相关事务时能有个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领域,判断精神病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定。
首先,咱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这类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其民事行为通常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同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外,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对于精神病人,如果经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和法律程序认定,该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就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只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那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精神病人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