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定义的。我家里有个亲戚好像有点智力问题,不太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处理事务,我就想了解下他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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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法律不认可他们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心智发育还不成熟,缺乏对行为及其后果的足够认知和判断能力。例如,一个六岁的孩子拿着家里的钱去买了价值很高的玩具,这种购买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有效的,因为孩子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该法典第二十一条也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通常指的是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已经无法清晰地理解自己签署合同等行为意味着什么,那么他就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当一个人被认定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他们参与民事活动,都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法定代理人会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进行民事活动,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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