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津补贴是否计税?
我每月除了工资,还有一些其他的津补贴,像交通补贴、餐补啥的。我不太清楚这些津补贴在发到手的时候,需不需要计税呢?我担心如果要计税,自己却没弄清楚,会有税务问题,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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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津补贴是否计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意味着大部分情况下,津补贴是要计入个人所得进行计税的。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里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此外,对于一些具有特定用途的津补贴,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可能有税收优惠。例如,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集体宿舍等非货币性福利,则可能不计入个人所得计税。 再比如,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如果是在规定标准内的,可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所以,判断其他津补贴是否计税,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津补贴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如果对自己的津补贴计税情况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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