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否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我每个月都有不少加班费,最近听说加班费也要和工资一起征税。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加班费到底要不要和工资收入合并起来依法交税呢?这对我实际拿到手的钱影响挺大的,所以很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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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应该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在法律规定里,工资、薪金所得指的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个人通过在某个单位工作获得的各种收入都算。而加班费,它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本质上也是因为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收入,所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接着,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明确,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所以,加班费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单位在发放工资和加班费时,会将二者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根据合并后的收入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再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相应税款后发放到手。 对于劳动者来说,虽然加班费要交税可能会感觉实际到手的钱少了一些,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国家通过税收来筹集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最终也会让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全体公民受益。所以,大家要正确认识加班费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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