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产中介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最近和一家房产中介签了合同,委托他们帮我卖房。但我有点担心这个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最后出问题,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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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和房产中介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就是指合同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后,能够在法律上产生约束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和房产中介签订的合同,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符合条件的电子合同等,在形式上是有法律依据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和房产中介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得有相应的能力来签订合同,比如都得是成年人,精神状况正常等。而且双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要是真实的,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并且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如果合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和房产中介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是否满足生效条件和不存在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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