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我对象结婚后,我父母出了钱给我们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俩因为一些事儿闹得不太好,我就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我父母出资买的这个房子,算不算是我和我对象的夫妻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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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在出资时签订了赠与协议,写明是给夫妻两人的,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父母出资是为了给自己子女一方购买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这就相当于明确是给自己子女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出了首付,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那么共同还贷的这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的。 综上所述,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出资的性质、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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