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办不下来但已交首付该怎么办?


当遇到房贷办不下来但已交首付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查找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这很关键,只有知道原因才能采取对应的解决办法。 如果是因为个人信用、流水或负债等个人因素导致贷款被拒,你可以考虑调整首付款和贷款金额后再次提交申请。比如增加首付款,减少贷款申请额度,同时把资料准备得更齐全。也可以尝试变更银行,不同银行的贷款条件不一样,这家不通过,换另一家说不定就能成功申请贷款。要是贷款难度实在大,又不想放弃购房,可以寻求担保公司帮助,但要注意这会增加额外成本。 要是采取了这些办法还是没能获得贷款,就需要和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这时候就要看导致贷款办不下来的责任方是谁。 如果责任在开发商,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赔偿相关利息损失。 要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导致银行不批贷款,购房者可能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 要是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事由,像银行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受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不过,如果房管局已完成备案,房屋产权已归购房者所有,此时贷款失败要退房就比较困难了,除非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等情形。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很重要的依据。要是合同有明确约定,就按照合同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按照上述责任划分原则来处理。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在房贷办不下来这件事里,银行政策突然变动就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比如购房者因自身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





